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第十二条明确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 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验收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零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6、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7、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9、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