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商注册 > 纳税性质变更

纳税性质变更

为您提供企业名称免费查询,选择区域、公司类型,费用介绍

  • 1v1服务
  • 专业顾问
  • 贴心服务

服务价格99

常见问题

  • 纳税人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形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后,应发给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申报审批表》一式若干份,纳税人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后,及时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税务登记。

    查看详情 >
  • 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处理

    1、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并更换发票领购簿 2、进行网络申报缴税的纳税人须重新签署“三方协议” 3、发票校验 4、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5、领购发票

    查看详情 >
  • 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征期之内进行变更“三证合一”的,应先办理手工解卡手续,再按照规定办理剩余的其他业务;在征期外进行变更的,请按照上述顺序依次办理; 2、变更当月系统无法自动进行验旧的,建议纳税人在变更当月时请勿领票、开票; 3、在税号升位之前,建议纳税人完成申报表的申报工作、抄报税工作并且进行清卡处理; 4、在税号升位以前,若是还有空白发票的,建议开完所有的发票并且完成验旧,开不完的发票全部作废并且完成验旧; 5、已经开票、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不得远程清卡,应至办税服务厅22号窗口办理手工解卡,流程详见上文第六步; 6、企业有未认证的旧号的进项发票,在变更为新号后无法认证,需换票; 7、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在变更为新号之后将无法开具,需要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查看详情 >
  • 一般纳税人如何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对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偷、骗、抗税行为; 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4、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三)对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第一个月内首次领购专用发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需再次领购的,税务机关应当在第二次发售专用发票前对其进行实地查验,核实其是否有货物实物,是否实际从事货物零售业务。对未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商贸零售企业,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一般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或终止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查看详情 >
  • 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查看详情 >
  •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变更税号流程是怎样的

    1、告知纳税人变更前,应将所有以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在税号变更后,其取得的发票应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无法完成认证,不能抵扣。 2、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做“作废”处理,并做抄报税处理后,前往大厅发票窗口做注销抄报税,完成当前属期的申报纳税后,对防伪税控器具做注销发行操作,并注销防伪税控系统档案信息。 3、由税务的登记窗口将原税号变更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发票窗口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Ctais中已变更税号为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的同步操作,登记新档案信息后做初始化发行操作,并更换发票领购簿后重新配发发票。 5、告知纳税人,税号变更的后续涉税事项: (1)及时更换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上载入的税号,必须与发票专用章一致。 (2)及时前往库税银签约银行更新银税协议,否则无法完成税款自动划缴。 (3)及时告知网上申报的服务商(世纪中税),由服务商对网上申报系统做相应维护,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查看详情 >

快速购买通道

购买业务

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

立即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