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企业需要的资料
注册企业需要准备投资人等相关主体的身份证件、企业章程、注册地址的租赁材料、房产证复印件、各类准备事项的申请表,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经营范围等材料
一、注册企业需要的资料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
2.法人身份证、监事身份证(或经理)。
3.企业章程、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书。
4.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并由产权所有人盖章。单位的话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话5.签字并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6.各类申请表,比如名称申请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
7.经营范围的资料。
8.其他如果你的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许可的话,还可能会提供另外的材料或证明。
二、私营合伙企业注册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您,私营合伙企业注册步骤如下:
1.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4.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5.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6.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7.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三、变更企业注册地址的流程如何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