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12.6

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以上是立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