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发布时间: 2024.4.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伪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从民法角度来看,个体工商户属于“公民(自然人)”的范畴。“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是相对于法律上的法人称谓。

工商户并不完全等同于自然人,因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成为个体工商户。

从商法角度来看,个体工商户属于“商事主体”的范畴,具体来说属于“商个人(或商自然人)”。商事主体是具有商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个人和组织。按照商法理论来说,商事主体可以分为:商个人、非法人企业和法人企业。所谓“商个人”是指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在我国,商个人主要表现为个体工商户,非法人企业则包括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企业包括公司等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