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简易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4.4.26

广州市企业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两种方式,其中简易注销流程相对简单,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广州市简易注销公司流程,下面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此外,在简易注销公司流程中,企业需要先行完成清算,如未进行清算,则无法进入简易注销流程。

二、简易注销所需材料

简易注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三、简易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

企业需要在注销前成立清算组,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可以由投资人或者公司员工担任,人数为5人以内,主要负责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未了事宜、收取债权、办理注销等事宜。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公司清算工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注销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备案证明;3)清算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是广州市简易注销公司流程的详细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无法通过简易注销方式完成注销手续,需要进入普通注销流程,流程将更加复杂,需要花费更长时间和更高的费用。因此,企业在进行注销时,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注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