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领进口许可证是证明批准进口的单证之一,海关凭进口许可证等相关单证验放。
第一,必须申请进口许可证的情况
1.进口国限制进口的货物,无论进口方式、外汇来源、进口渠道如何,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即经主管部门和归口审查部门审查批准后,订货单位凭批准证书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2.外贸进出口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国务院各部委进出口公司及其省级直属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贸进口公司以外的其他有进口业务的公司,所有进口货物均须申领进口许可证。
3.没有外贸经营权的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工矿企业,凡在国外购买自己的产品或委托国外机构购买自己生产和科研急需的产品,每批总价值超过500美元的,必须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4.机关、团体和非生产企业,因特殊情况,自行在境外购买少量急需商品的,必须办理进口商品许可证。
二。进口货物免领许可证
1.专业外贸进出口公司及其省级公司,国务院各部委进出口公司及其省级直属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的货物,除国家限制进口的以外,均免领进口许可证。
2.经批准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项下的进口货物属于批准的经营范围,且加工产品返销国外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进口料、件、成品因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销的,凭批准文件直接向海关办理非限制进口货物的进口手续。
3.经批准的补偿贸易和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属于非限制进口货物,免领进口许可证。
4.在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企业投资的进口设备和物资属于国家不限制进口的一般设备和物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合资、合作企业在批准的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燃料。属于非限制进口货物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5.在对外经济贸易交往中,各地区、各部门接受外国和港澳厂商的非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免领进口商品许可证;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非政府组织、外国友好人士提供的援助,根据有关协议捐赠的进口物资,以及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的进口物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6.经批准的国外产品技术维修和零售业务项下进口的维修零售项目。除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和必须申领货物许可证的烟、酒、饮料外,其他货物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三。免领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国家限制进口的除外)
1.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各类公司在贸易中购买或接受外商赠送的样品和广告;
2.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部门,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省级外经贸管理部门或专员办批准,自行购买或委托外国机构购买本单位急需的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用品,每批总价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
3.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省级外经贸管理部门或专员办批准,厂矿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国外机构采购本单位生产、科研急需的机械、仪器、电气设备的零部件和装置,每批总价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
4.经国务院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特别批准免领进口许可证的货物。
四。签发进口许可证的机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代表国家统一发放进口许可证。外经贸部授权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厅、委或外贸局)签发本地区本部门的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外经贸部驻各大口岸特派员办事处在其联系地区签发有关部门的部分进口许可证。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程序
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向发证机关提交局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申请书和局级以上主管部门及归口审查部门批准的文件。申请书应写明:进口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我方对外交易单位、进口国家、外汇来源、贸易方式、到达港、申请人名称等。发证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且手续完备的,签发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如货物在有效期内未进口,发证单位可向发证机构申请延期。发证单位应根据对外合同的规定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如果在1年内没有订购许可证,将不会给予延期。如仍需进口,需另行申请进口许可证。
不及物动词一般贸易进口许可证提交资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报关公司代理人提交委托书;
2.申请书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原产地、数量、单价、总金额等项目;
3.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料由发证机关备案。
七。未能签发或撤销已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停止或者暂停进口的货物;
2.违反国家对外政策的进口货物;
3.不符合相关双边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的进口货物;
4.不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农牧渔业部门规定的药品、食品、动植物、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卫生检疫标准的进口货物;
5.损害国家利益或非法经营进口商品(如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违反进口经营渠道、进口高价商品等。).